
107學年繁星推薦
校內作業說明會
校內作業說明會

繁星推薦辦法
1.校內PR50(含)以內才具有推薦資格。
2.每位學生只能被推薦到1個學群。
3.一所學校對每個學群最多可推2位。
4.繁星推薦錄取者放棄者不能參加申請入學。
2.每位學生只能被推薦到1個學群。
3.一所學校對每個學群最多可推2位。
4.繁星推薦錄取者放棄者不能參加申請入學。

校內繁星推薦辦法
1.於校內第一、二階段分別可填5個與2個學群志願。
2.學群內報名者比序為:
PR>總級>無社會總(二、三)或無自然總(一)>前四學期平均
3.同一所大學整體推薦序:
PR>總級>前四學期平均
4.獲校內推薦者不可放棄。
5.『有報名第一階段且未獲錄取者』才可報名第二階段。
2.學群內報名者比序為:
PR>總級>無社會總(二、三)或無自然總(一)>前四學期平均
3.同一所大學整體推薦序:
PR>總級>前四學期平均
4.獲校內推薦者不可放棄。
5.『有報名第一階段且未獲錄取者』才可報名第二階段。

